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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处理剂-消光处理剂-架桥剂批发

浙江罗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生产加工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步焦公路369号
  • 主营:水性聚氨酯,皮革化工,皮革化料,水性树脂,水性粘合剂
业务热线:0573-84751572 159573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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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品牌:罗星
    • 供货总量:不限
    • 价格说明:议定
    • 包装说明:不限
    •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按订单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湖北处理剂-消光处理剂-架桥剂批发:



    “皮标志”是中国皮革协会于1994年在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并在德国等14个国家进行了国际注册,国际注册号为705857。它是中档天然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的标志。“皮标志”向消费者和用户证明以下三点:⑴该产品是天然的头层皮革或毛皮或其制品;⑵该产品是的中、档产品;⑶该产品享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这三个条件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天然头层皮革、毛皮或用其制作的皮革制品均有资格使用“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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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作者:浙江罗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① 按有关的、行业标准和《皮标志生态皮革产品规范》的规定组织皮标志生态皮革的生产和检验;

      ② 建立皮标志生态皮革的质量控制数据档案,接受中国皮革协会不定期检查;

      ③ 良好的产品销售服务工作;

      ④积极配合中国皮革协会作好皮标志生态皮革的定期检测、监督皮标志生态皮革使用单位是否按《皮标志生态皮革实施细则》的要求使用和宣传皮标志生态皮革。

      (5)具有皮标志生态皮革使用资格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皮标志生态皮革标识的保管、使用,专职人员应报中国皮革协会备案。专职人员受中国皮革协会委托负责监督本单位皮标志生态皮革标识的使用情况,确保皮标志生态皮革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

      (6)具有皮标志生态皮革使用资格的单位,不得私自制作皮标志生态皮革标识,也不得对外转让、出售、馈赠。

      (7)皮标志生态皮革标识是皮标志生态皮革产品的凭证。

      (8)配合并监督使用皮标志生态皮革的皮革制品厂家如实反映制品中皮标志生态皮革的使用情况,不得过分夸大或作宣传。

    罗星实业生产pvc合成革,pu皮革,水性聚氨酯树脂,pu皮革表面处理剂,水性pu树脂,欢迎合作



    皮标志生态皮革是“皮标志”的延续,是指有资格使用证明商标“皮标志”的各种成品革的总称。它突出了对皮革中可能存在的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特殊化学物质(六价铬、禁用偶氮染料)的规定,以及对制革企业的污染治理管理。

      实施皮标志生态皮革旨在提高全行业的环保意识,促进行业污染治理,保证我国皮革工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战略,以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建立行业预警机制,主动应战技术性贸易壁垒,保证皮革、毛皮及制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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